申請資格
申請人必須年滿18歲;申請人及其家庭成員均須擁有香港居留權。
			
					
					*凡於2023年10月25日或之後有嬰兒出生的家庭,並已輪候公屋滿兩年,即可符合過渡性房屋甲類申請的資格。有關安排在2023年12月1日起生效,申請者亦須於該嬰兒未滿一歲前遞交過渡性房屋申請				
							評審準則
處理申請及甄選安排
			
					
					1.  甲類申請人面見安排(優先)				
							
					2.  乙類申請人之面見安排				
							
					3.  編配單位				
							
					4. 其他注意事項				
							
					5. 落選通知				
							申請方式及程序
					有關申請詳情請瀏覽房屋局網頁。				
							注意事項
- 申請人在填寫表格前,請仔細閲讀過渡性房屋項目中央通用申請流程及須知,如有疑問請聯絡博愛江夏圍村。
 - 必須填報申請表所需的一切資料;及根據「證明文件清單」備妥有關文件之正本及一份副本,於面見當天提交(如適用)。
 - 有關申請詳情請瀏覽房屋局網頁。
 - 本院將於於接獲「房屋局過渡性房屋專責小組」(專責小組) 通知後7個工作天内,以SMS短訊向申請人發出由電腦隨機編配之申請編號。
 - 每位申請人(包括其家庭成員),只可遞交一份申請表格,所有重複申請一概不受理。
 - 有關面見及結果公佈安排,詳見房屋局網頁。
 - 博愛醫院於接獲「房屋局過渡性房屋專責小組」傳遞至本院之申請表格的三十天內通知申請人其申請結果。
 - 本院如發現任何人違反《防止賄賂條例》,本院將會向廉署舉報並可拒絕/取消其博愛江夏圍村之申請。
 - 房屋局有權隨時在不先行通知申請人的情況下更改、更新及/或修訂本申請表格的任何內容及部份。本院不會就申請表格的任何更改、更新及/或修訂對申請人或任何第三方承擔任何責任。
 - 博愛醫院董事局保留及擁有房屋編配的最終決定權。
 
申請須知
尚有任何疑問?
					可以參考常見問題				
							
	
	
